我厂于2004年与某公司签订了3年的厂房租赁合同。在租赁期间内,我厂因发现原厂房的电表电容过大,浪费不少电量从而使我厂每月缴纳过多电费,我厂已向出租方提出更换电表,但出租方不愿意出那笔钱,所以我厂在出租方知照的前提下,自行更换电表。还有半年时间租赁合约期满了,我厂还想续租。在跟有关负责人商量过后,该负责人口头同意续租,还定了时间签续租合同。但过一个星期后,出租方反口了,不同意续租,并说期满要立刻搬走。 Q:1、我厂在该厂房更换电表,属于对该厂房的一种投入吗? 2、我厂想续租,有那些法律程序要做? 3、如果要打官司,承租方有哪些优势?
本地宝深圳厂房提示:像你这个情况首先要好好看看合同里是怎么规定的,合同是当初你们对所有相关事宜的约定,万一今后诉讼,这是最好的证据。
关于续租也是,是否当初的合同里有所约定?如果没有,那出租人不想继续出租也没有办法。因为承租人是不享有必然的继续租赁权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