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市宝安区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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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的前身是区建设局驻宝安区联合办文中心。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施行行政审批的“窗口式办理”,以推动我局政府职能和工作方式转变,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我局自二○○四年九月一日起正式成立业务办理中心,受理我局的各项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主要的一般职能工作等业务事项。 深圳市宝安区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统一受理需宝安区建设局办理的业务来文;对符合法定条件和政策规定的审批、核准、备案事项进行前台处理,尽量实行即来即办;不能实行即来即办的事项转送本局相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处理,并将办理结果(业务批文)发送来文单位或个人;负责受理咨询、投诉和信访。 深圳市宝安区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目前设有工程报建组、文档组、咨询信访组和为大企业及重点项目提供直通服务的绿色通道,共有工作人员10人。工作人员来自于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事业单位的业务骨干,全部经过专门的业务培训。 深圳市宝安区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设在宝安区联合办文中心(办公地点:宝安区海关大厦十楼),中心配备了能满足服务工作需要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和现代化办公设备,服务大厅设有各项业务办理指南、各项服务指引及公示,并有专门的咨询服务人员。环境宽敞明亮、优雅舒适,并免费提供饮用水。 业务办理中心共分5个窗口,各窗口受理事项分工如下: 一、21-22号窗口:施工报建 办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申领和变更登记、竣工验收备案、补办报建手续等工作。 二、20号窗口:招投标备案 负责办理建设工程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备案、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备案。 三、19号窗口:民防报建 负责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核和人民防空工程专项竣工验收备案。 四、18号窗口:建设收费 负责开具民防易地建设费、墙改保证金、劳动定额测定费、质监费、安监费等各项费用收据并盖章。联办中心16楼另设有银行服务窗口办理现金交费。 业务办理中心正处在试运行期间,缺点和不足难免,如给您带来不便,请您谅解。并请您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将认真研究,尽量予以采纳。 业务办理中心咨询与投诉电话:27660201、2766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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