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厂房高度的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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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厂房高度的调整: (1)、在厂房高低不齐的多跨厂房中,提高低跨高度,变高低跨为等高跨。 1)、在采暖和不采暖的多跨厂房中,当高差值等于或小于1.2m时,不宜设高度差; 2)、在不采暖的厂房中,当一侧仅有一低跨且高差不大于1.8m时,也不宜设置高度差。 (2)、在工艺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把高大设备布置在两榀屋架之间,利用屋顶空间起到缩短柱子长度的作用,从而降低了厂房高度。 (3)、在厂房内部有个别高大设备或需高空间操作的工艺环节时,可采取降低局部地面标高的方法,从而减小厂房空间高度。 二、天然采光: 1、天然采光的基本要求: (1)、满足采光系数最低值的要求 (2)、满足采光均匀度的要求 (3)、避免在工作区产生眩光 2、采光方式及布置: (1)、采光方式 1)、侧窗采光。即采光口布置在厂房的侧墙上。 2)、顶部采光。即在屋顶处设置天窗。 3)、混合采光。当厂房很宽,侧窗采光不能满足整个厂房的采光要求时,则须在屋顶上开设天窗,即采用混合采光的方式。 (2)、采光天窗的形式和布置: 1)、矩形天窗:是沿跨间纵向升起局部屋面,在高低屋面的垂直面上开设采光窗而形成的,是我国单层工业厂房应用最广的一种天窗形式,其采光特点与侧窗采光类似,具有中等照度。 2)、锯齿形天窗:是将厂房屋盖做成锯齿形,在两齿之间的垂直面上设采光窗而形成的。 3)、横向下沉式天窗:是将相邻柱距的屋面板上下交错布置在屋架的上下弦上,通过屋面板位置的高差作采光口形成的。 4)、平天窗:是在屋面板上直接设置采光口而形成的。 3、采光面积的确定: 采光面积一般是根据厂房的采光、通风、立面设计等综合因素来确定的。首先大致确定窗户面积,然后根据厂房对采光的要求进行计算校核,验证其是否符合采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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